主持人:在北京时间15日凌晨结束的2004年雅典奥运会女子举重48公斤级的比赛中,土耳其选手塔伊兰力压中国选手李卓夺取冠军。赛前,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这块金牌非李卓莫属,但谁都没有想到,中国队最有把握的一块金牌,就这样稀里糊涂地丢了。为了防微杜渐,现在咱们在这里举行一次关于李卓丢金原因的辩论,正方:李卓丢金在情理之中;反方:李卓丢金为意料之外。双方发言各为三分钟。现在请正方发言。
正方:主持人好,大家晚上好!对于李卓将自己势在必得的金牌丢掉,我们深感遗憾,但我们要说,虽然李卓在这个项目上实力超群,但没有拿到金牌也在情理之中。首先,自从女子举重项目列入奥运会后,世界女举运动发展迅速,很多国家的选手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却没能跟上世界发展的速度,君不见世界亚军中国女足以8球惨败于德国队的教训吗?其次,李卓赛前准备不够,盲目自信也使其失败成为必然。在赛前的采访中,很多人都说这次奥运会强手如林,取得好成绩实属不易。但问及李卓谁是她最大的对手时,她却很自信地说:我最大的敌人只有我自己,只要战胜自己,拿这块金牌一点问题都没有!这除了可以理解为她非常自信外,还可以理解为她及教练对该项目的对手还是了解不够。俗说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对对手不是十分了解的情况下,匆忙上阵,就算自己实力很强,也难免马失前蹄。这样看来,李卓没能拿下这块金牌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主持人:下面请反方发言。
反方:主持人好,大家好!对于李卓的失利,我们非常气愤!同时,我们对正方的观点不敢苟同。众所周知,在女子举重项目上,我们的优势非常明显,可以说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参加一般性的比赛,囊括所有级别的全部冠军也是常有的事情。正因为如此,国际奥委会才做出决定,一个国家只能参加七个级别中四个级别的比赛,这个规则几乎就是为了不让中国队囊括所有金牌而设的规则。如此优势的项目,我们派出的四名队员更是优中选优,岂有让金牌旁落之理?再说李卓,在参加的所有比赛中,几乎从未失手过,怎么会在这次比赛中失手呢?我们认为,李卓的失利,完全是因为裁判的不公导致的!大家都看到了,李卓在抓举比赛中曾举起过95公斤,但裁判却判无效,对此我们并无太大异意,因为她的确有点违规。令人气愤的是,在挺举比赛中,对手在举102。5公斤的时候,几乎犯了与李卓同样的错误,但这次裁判却判有效。这样就导致李卓必须要举起120公斤才能获得金牌,对于一名48公斤级的女选手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在同一场比赛中,裁判尺度却如此不同,可以说,李卓不是输给了对手,而是输给了裁判!这样看来,李卓丢金不是意料之外又是什么?试问哪位运动员能打得赢裁判?
主持人:双方对李卓的失利原因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现在请双方用一句话总结一下本方的观点。
正方:知耻而后勇,李卓,2008年会是你的!
反方:裁判们,你们怎么总跟中国人过不去?
场外观众嘘声一片:怎么又是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