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年。大一。
“安歌你看,篮球场上刚投进球这个,对,蓝队九号,他可是咱学校头号风云人物,帅死了!听说家世更是让学校领导都敬他几分呢!”
简霄霄边陪着林安歌罚跑步,边在一边花痴的叽叽喳喳。
林安歌向来对这些事不感兴趣,只管埋着脑袋向前跑。
“安歌你看一眼嘛,你看观众席上坐满了女生,肯定都是来看陆其琛的,喏,江初晨那个小白花也在那。”
江初晨?刚才不是跟自己说要回家照顾奶奶不能陪她跑步么?
林安歌放慢了脚步,望了过去。
她扫了一眼,却被场上的发光体一下子抓住了眼球!那不是他么!原来他的名字叫陆其琛啊
“霄霄,我好像,恋爱了。”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看了一眼就叫恋爱,那坐在那疯狂喊加油的花痴们都入了洞房了”
简霄霄大肆笑话着挪不开眼睛的林安歌。
篮球场上。
陆其琛向前顿了一步,就在这短暂的时间里,调整好了双脚,一蹦而起,看着翻滚的篮球慢慢的在眼里变大,陆其琛喝出一声,竟然转体翻身,掠过篮球先到篮筐前方。
半旋身后,陆其琛如魔术般抓住了已经飞到头前的篮球,然后双手一沉,握着球放在腰间,接着右手单独轮起了篮球,划出一个美丽的半圈,侧着身将篮球砸进了篮筐!
“砰!”篮筐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在呻吟和荡漾的篮网下,陆其琛欣慰的勾了勾嘴角的笑意,露出雪白的两行牙。
“嘟”一声长哨后,送围巾的送水的女生蜂拥而上,而陆其琛疲惫的坐在位子上,丝毫没有伸手去接的意思,随即和球友离开在操场上。
“好像流川枫啊有没有!”简霄霄欢呼道。
林安歌总觉得,这个男人有种莫名的魔力。可她万万没想到,这会改变她的人生。
“我去洗手间,你在这儿等我。”说罢,扔下简霄霄跑向洗手间的方向。
方便后出来洗手,大眼扫过去,又退了回来。
洗手台的水池边,放着一串海豚挂坠的项链,虽不知道名贵不名贵,却设计却很很别致。
林安歌四周望了望,咬了咬嘴唇,犹豫的性子让她不敢拿起,只是低着头欣赏。
一个小时过去了,天色已经昏沉,可项链的主人却一直没有回来。连洗脸都怕弄湿了项链的主人,一定很爱惜它吧,丢了得多着急啊。就这样走的话,很有可能被保洁阿姨扔掉的。
想到简霄霄也许还在操场上等着她,轻轻拿起项链,小心翼翼的放在口袋里,走了出去。
夜幕渐渐降临,她心里仍旧不安,却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找失主。无奈下,在学校广播室每天喊三遍失物招领。
“你们收到导员的短信了么,陆其琛要转来中文系了!晚上就要开欢迎派对呢!”江初晨一边认真刷着睫毛膏,一边传播信息。
“真的?也不知道哪个班会这么有福气!”
“我发誓,如果是咱们班的,我一定一节课都不再逃!”
林安歌没想到,陆其琛的魅力不只针对她,而是整个女生宿舍都爱这款
利落的将长发高高绑起,简单的浅蓝色衬衣搭配深蓝色牛仔裤,脚踩百搭永不出错的小白鞋。
“安歌你真是随意打扮一下就很美!走吧!”简霄霄夸张的抱着她,故意看了眼浓妆艳抹的江初晨。
“安歌确实很美,家里条件也好”江初晨停顿了一下,“而且人缘也很好,不像我。”随即眨巴着大眼睛,可怜兮兮的望着自己。
林安歌知道,自己就是吃这一套,见不得太可怜的人,尤其还是一个宿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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