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极为重要的事情的时候,纵欲就不再是可容忍的了。
父亲们既已知晓他们的存在是事实,他们就继续在处处把这一点推向极致。人类的文明史,主要是一部父权渐渐衰落的历史,在大部分文明国家中,恰恰在开始历史记录之先,父权即已达到它的顶峰。祖先崇拜一直延续到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和日本,这似乎是早期文明都曾有过的普遍特征。父亲对于他的孩子有绝对的权威,这种权威扩展至许多事情中——例如在罗马,父亲对子女操有生杀之权。甚至在非常文明的地方,以及在许多国家,女儿和儿子没有父亲的同意即不能结婚,并且通常由他们的父亲决定他们应该和谁结婚。妇女一生中,没有这样一个时期,她可以在任何程度上独立地生存,她先要服从父亲的意志,后来又要服从丈夫的意志。与此同时一个年老的妇人可以在家庭中行使迹近暴君的权威,她的儿子和她的儿媳与她生活在一起,她的媳妇要完全服从她。中国直到今日,仍可听说年轻已婚妇女由于不堪其公婆虐待而被迫自杀。这些在中国看到的现象,是直至最近时期前,遍及欧亚两洲所共有的普遍现象。当基督说他的来到是为了能让儿子反抗父亲、媳妇反抗公婆,他正是想到在远东仍然存在这样的家庭。在最初情形下,父亲们借助他们占优势的力量且已获得的权威,由于宗教而更为强固,这种情况,从大部分已经表现出的形态来看,可以被解释为上帝是站在政府方面的这一信念使然。祖先崇拜,或诸如此类的情况,流行甚广。我们已经明了,基督教的宗教教义,是满怀对父权思想的尊重的。君权统治和贵族政治的社会组织以及继承制度,处处都是以父权为基础的。在早期,经济的动因维系着这种制度。人们从圣经的创世纪中知道,人是多么希望有众多的子孙,以及当他们有众多子孙的时候,对他们是多么有利。儿子繁多的利益,犹如牛羊繁多的利益。那就是为什么在那个时代耶和华要求人们要增加著衍的原因。
但是随着文明的进步,经济的境况也在变化,因此曾在一个时期宗教用以劝诱人的自私自利的训诫,也渐渐令人生厌。罗马繁荣昌盛之后,富庶人家再也不能有大家庭了。此后罗马全盛时代的几个世纪中,不管道德家们如何劝诫,旧贵族的家庭只是不断地衰落。那时候道德家劝诫的苍白无力,一如今日。离婚容易且常见;上流社会中的妇女达到了和她们的男人差不多平等的地位,家长的权威一天比一天衰弱。这种进展,在许多方面类似于我们今天的情况,只是它被局限在上流社会里,那种富裕程度不足以由此获得利益的人,只能对此感到震惊。比较起我们今天的文明,古代的文明由于被局限于占人口很小一部分比重的人们中,而遭受折磨。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它在延续过程中不能稳固,并使它最终屈从于来自底层的迷信的强烈冲击。基督教和野蛮人的侵入,摧毁了希腊罗马的理想制度。当父系的制度存留下去的时候,甚至起初在它最有力量的时候,和罗马的贵族制度相比较,它不得木使自身适应于一种新的因素,即基督教关于性的观念以及发端于基督教的灵魂和救世教义的个人主义。没有一种基督教的社会,如同远东古代的文明,是如此坦率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并且,基督教社会的个人主义渐渐影响了奉教国的政治制度,而基督教通过不死的许诺降低了人们对传宗接代的兴趣,这种传宗接代比较以前的状况,是大大减弱了。今天人们的希望和抱负,与创世纪中人们的希望和抱负已完全不同了。他们宁愿因自己在国家的地位而成就伟大的事业,而不愿把实现理想的希望寄托在子嗣的身上。这也是为什么传统的道德与宗教不像从前那样有影响力的原因之一。然而,这种变化本身事实上就是基督教教旨的组成部分。要弄清这一问题的来龙去脉,就必须考察宗教影响人们婚姻观念和家庭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