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我是骡子,我爱上了马。之所以我是骡子,是因为我平时就比较神经,经常口出妙语,那一阵子特迷恋《藏獒》这本书,以致有些走火入魔,一次大家坐一起吃饭吹牛,久坐不语的我突然来了一句:“我爱岗日森格,因为我是狗。”接下来是长时间的沉默与静滞,然后坐在我对面的种马冷冷地来了一句:“你是骡子。”于是博得满堂喝彩从而奠定了我这个牢不可破的高贵的称呼。
而那个给我如此殊荣的家伙便是本篇纪事报导的男一号:马。
之所以他是马主要是因为他的傲人身材,身高马大还不算,平日里此君就时长跟我们吹嘘他在某方面的功能有多么强悍,多少美女尤物非其不嫁,常年在他家窗户边哀嚎求欢。也就是在其得意洋洋接受周围大家伙的恭维与赞叹的时候,一直保持着冷静头脑的我冷冷地来了一句:“您这不是标准的种马吗?”于是博得满堂喝彩,从而奠定了他这个牢不可破的下贱的称呼。
我跟种马是同一批分进公司的大学生,又不可预料的分在了同一组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同吃同住的集体培训。为什么说是不可预料呢,因为我当时一点都想不到这个看上去又稳又重的傻大个竟能让理智与美貌并存正义与邪恶俱在的本女侠在活了二十多年以来一直保持着的爱情不败的骄人成绩有朝一日竟会栽倒在他的马蹄之下。
所谓的爱情不败也就是说本人在成年之后从来都没有被这玩意伤害过,而且一向都是爱情之果乖乖地落到我的脚下,是纳入怀中还是践踏为泥全由本女王做主。这样说显得有些无耻,不过如果我说我直截了当地拒绝了那些我对其一点感觉都没有的追求者们其实是为了他们好,因为感情不能欺骗,长痛不如短痛,这样的话,你是不是会感觉我更加无耻呢。
不管你信不信,在我内心深处,对爱情这东西是非常尊重的,也可以说我其实是个十分传统的女性,虽然我豪爽的性格与时不时大放厥词胡言乱语的恶习将这个本质掩藏的密不透风,但事实总归是事实,我只能暗问苍天这个世上能撇开表象看本质的圣人是否存在?注意,是撇开而不是透过。
PART2
第一次见种马是在新职员的见面会上,这家伙表现的跟孙子一般,见了谁都鞠躬哈腰谦逊得都要钻到地底下去,我很不屑得看了一眼他冲着我打招呼的一脸谄笑回赠了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笑容然后就将其迅速在我脑海中按了删除键。见面会完毕就是分组实习了,这家伙的马尾巴立刻露了出来。
实习第一天我们在公司会议室集合等待分配任务,百无聊赖中我拿着手机看起大学哥们儿与我拍的毕业离别照来,突然一颗硕大的脑袋挤了过来,然后就是一股京味儿十足的声音响彻耳旁:“你朋友啊?怎么净是些半身照啊,是不是没有腿啊?”
一霎时,屋内当然也包括我的所有成员都楞住了,如果这话出自我口也不会有这样的爆炸效果,关键是种马先生事先已经给大家树立起了一个那么谦卑的猥琐形象,突然如此大逆不道怎能不令人瞠目结舌?
见我没吭声只是惊讶地看着他,此君可算得势了,嘴角一咧继续投射:“不过以你的条件能找到个残障人士也算不错了,可得抓紧了啊。”
又是宁静了三秒钟,瞬时全屋子都笑翻了天,在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这厮很不光彩地赢了。
此后,种马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讥讽与打击他人的基础上的恶劣习性更加展露无遗。同组的静静姐嗓子有点沙哑据说是小时候发高烧烧坏的,这家伙毫不忌讳得就冲口而出:“哎,你有这嗓音干吗来这上班啊,你去唱京剧绝对火了!”要不是我当时眼疾手快抱住静静姐,想必这个姐姐已经从二十层高楼上跳下去了。对于回民组长这厮也胆大包天打趣说要请他去吃清真包子,而包子馅虽说是素的但外形却是一颗大猪头,好在组长宅心仁厚,只是惨笑着告其要注意民族团结,阿鬼的身材有些过于肥胖,这厮便毫不客气地说其老挡住他发短信的手机信号从而让阿鬼绝食一周,差点真成了鬼,圆圆的腿部有点壮实,这家伙就跟人家一脸诚恳地说:“你的上半身跟你下半身完全就是俩人嘛,是不是做过移植手术?”气得圆圆当时就梨花带雨。皮肤姣好的晓雯最害怕被人发现她脸上出现的小细纹但这家伙偏偏就激流勇上:“我说大妈,您是不是改身份证了啊,瞧您这一脸的妊娠纹。”晓雯当时就一拳锤了上去,结果被这家伙灵巧地躲过,还带着一脸调戏得逞的奸笑。就连召哥也仅仅只是因为姓黄,就让他冠以大黄的称号,并时不时抛出去个物件喊着:“大黄,叼回来!”
列举到这,您是不是也跟当时的我一样抱着同样的想法觉得这匹种马不但没有可值得称道之处而且也更不可能会有哪个傻姑娘还会对其大动芳心之美丽传说的发生呢?如果您读到这还没被憋出事儿的话,您就喝口水喘口气继续往下看。
PART3
对于种马的暴行肆虐,一向嫉恶如仇的本女侠是绝对不能坐视不管的,从此,我们组每天都会上演骡子与马的打斗篇,他来我必往,他躲我就杀,他进我则挡,总之我们基本上把同组成员的所有台词都担当了下来,哪怕就算是午休时间我俩也会不知疲倦的打着激烈的嘴仗,久而久之,大家都已经习惯在我们的吵嘴声中安然入眠,一次,我中间去了趟WC再回到休息室时愕然发现适才趴在桌子上熟睡的同志们全都起来了,追问之下,原来由于室内陡然鸦雀无声,从而令大家倍感不适,于是睁开眼,想搞清楚我们之间是否发生了伤亡。就这样,在与马奋力的搏杀拼斗中时间也过得有趣味起来,而且伴随着斗嘴,大家都发现了我们之间有一个太明显的共同点——我们都是周星驰的超级影迷,经常吵着吵着就变成了星星电影台词大串烧。
场景回放:
一次吵嘴途中我端杯子喝水,种马趁机问我:“怕了吧?”我冷笑不答继续喝水,反应极快的种马立刻模仿着星星的语调来了句:“我靠,怕到笑!?”立时,忍不住笑起来的我将嘴中的水都喷到了这小子的脸上,种马慌忙拿手擦水,我则不慌不忙地说道:“不好意思,我对您的敬仰之情一下子就不可抑制地射了出来。”大家无不为之绝倒。
时间久了,这种喜好也不止体现在吵架斗嘴上,比如我们在大街上行走,此时若从身边走过一美女,趁种马的眼神稍有迷离,我便不失时机地说道:“帮主,品味太差了吧。”种马则会呵呵笑笑然后答道:“哼哼,青菜萝卜嘛。”有时他会突然拍拍我的肩指着前方某个人影问:“那是谁?”我答道:“不清楚,不过他长得好像一条狗哎。”然后种马就会十分满意地乐起来,这个时候从他的眼神中能看到一股很干净的颜色。仿佛一览无余的碧海蓝天。
相处得久了共同点也发现得越来越多,我们都喜好弹吉他,大学时都是许巍的拥护者,同时也都是特纯情的摇滚爱好者,后来集体培训住在单位宿舍的时候他那屋子完全成了我俩的演唱会所,每天屋子里都挤满了听众,要么他弹我唱要么我弹他吼的确过瘾。种马在弹吉他的时候会很投入,而且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那副英气的剑眉那双清澈的眼眸才能散发出平时被他的吊儿郎当所掩盖住的光芒来。有时候我看着他弹吉他的样子,会不由自主涌上一...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