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怪鸟?”得力克愣是没瞧出来。主要是沙雕穿着小背心,脑袋上套着半截袜子,造型实在有点辣眼睛。
正好,小丫给大雕切了一条猪腿肉,然后把它的眼罩给拿下去,得力克这才一声惊呼:“金雕,好大的金雕!”
说完,无比羡慕地朝田小胖竖竖大拇指:“兄弟,豹子金雕这种猛兽和猛禽你都能驯服,简直太厉害啦!”
田小胖咂咂嘴:“俺也不想啊,都是捡回来的伤号,把俺这当动物医院了,一个个的,还得当大爷伺候着。”
“别人想伺候,还没有这个资格呢——兄弟,这只金雕用不用我帮着你熬一熬。哥哥我可是熬鹰的老把式!”得力克也是见鹰心喜,不免有些手痒。
不少民族都有熬鹰训鹰的传统,其中以哈萨克牧民为最,他们驯养的金雕,甚至可以帮助放羊。如果有狼群袭击羊群,它们就会勇敢地驱逐恶狼,是哈萨克牧民的好伙伴。
最令人称道的是,这些民族驯养猎鹰,每到繁殖季节,就会把猎鹰放飞,让它们能够繁育后代,种群不会因此而消亡。
这才是真正把动物当成伙伴,平等对待;而不是把它们当成某种工具。
不过熬鹰的过程,对人和鹰来说,都实在太过煎熬,田小胖是肯定不会这么做的,就像大雪和小雪,从小养起来,也没熬过,照样听话,根本没必要遭那个罪。
进到屋里之后,田小胖把大猪腿收拾一下,放在大盆子里面,用盐水先泡着,等把血水泡出去之后,下午再烀,正好晚上吃。
午饭杨老爷子都已经做好了,又炒了几个菜,大伙分成两桌,开始用餐。来了朋友,当然少不了好酒,得力克的酒量很不错,一斤下肚之后,才有些微醺,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说的最多的,还是他的族人,他的驯鹿。据得力克说,迁出森林之后,许多族人都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整天借酒浇愁。鄂温克人离开森林和驯鹿,也就没魂儿啦!
他们的老酋长、已经近百岁高龄的老祖母玛利亚·索,一直忧心忡忡,担心再过几代之后,驯鹿鄂温克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当地政府兴建了民族村,或许是真的希望鄂温克人能过上安稳的定居生活。可是,这真的不是他们所希望的生活。森林,驯鹿,猎枪,自由,这些,才是鄂温克人的灵魂……
不过,得力克现在成为一名真正的萨满,或许,回去之后,可以帮助族人,重拾过去的荣光。只是这条路,注定充满荆棘。
看着得力克说到动情处,眼泪噼里啪啦地落到酒碗了,田小胖的心里也不大好受,可是,不仅仅是鄂温克人,全世界的土著,现在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他只能端起酒碗:“得力克大哥,俺不能给你们什么承诺。只有这句话,希望你能记住:如果你的部落无法生存下去,可以迁到俺们这边。这里的森林,永远向你就和你的族人敞开怀抱!”
在未来,田小胖的愿望是承包越来越多的森林,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多的帮助一些人。
尤其是这种,涉及到民族的传承和繁衍的大事情。最可悲的事情是:虽然他们还流淌着本民族的血液,可是却连自己民族的语言都不会说,本民族的文字都不会用。民族传承消亡,才是最令人痛心的。
得力克用袖子使劲抹了一下眼睛,然后郑重地从脖子上取下一件古朴的吊坠饰物:“这是我们部落萨满传承下来的,今天,我要把他赠给我最好的兄弟,鄂温克人最好的朋友,请务必收下!”
既然是人家的传承之物,田小胖还真不好收下;可是,他更能感受到得力克的心意,知道这件信物,更是一个沉甸甸的承诺。
不过,礼物必须有来有往。田小胖在身上摸索两下,还真没有合适的礼物。于是起身打开柜子,然后,取出来一截短杖。
可以看出来,这是用某种鹿角磨制的短杖,长约一米,光滑晶莹如玉,可以当手杖。如果是萨满使用的话,那就相当于法杖。
小猴子手快,也掀开柜子查看:好宝贝啊,啥时候藏到里面的,偶怎么不知道呢,应该修理成一根金箍棒的——
它哪里知道,这是田小胖刚刚从燧石之珠里面花了大价钱兑换出来的,所消耗的能量,甚至都超过了三只草原狼!
当然,作为小当家,小丫是知道一些的,但是,她是肯定不会说的。
彼此郑重地接过对方的礼物,得力克在握住法杖的一刹那,身子不由一颤,他竟然有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似乎,手中的法杖,原本就是属于他的东西。
他当然知道这是一种错觉,或许这个法杖,曾经是某个部落的萨满所用,一代代传承下来,今天,终于传到了他的手中。
而对面的田小胖,在接过得力克的饰物之后,也是双手一颤,愣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