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可是,对她,他舍不得。
与其到时候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不如现在说个清楚。
她是他心尖的一根芒刺,拔出来会血流如注;但是日后等她彻底与他的心融为一体,再想拔出来,他大概也活不成了。
“生儿育女,是夫妻两人共同完成的;而所谓太监,就是去势,不能像寻常男人一样生儿育女。”魏绅面无表情的解释道,袖子下的手却紧紧攥着,指甲划破掌心也毫无察觉。
“哦,不能生孩子啊!”大欢脸上划过失落的表情。
她其实是很喜欢孩子的。
魏绅的心像坠了铅块,急速下沉。
倘使别的女人,看在他几乎无所不能的权势上,此刻定然会毫不犹豫地表态,不会嫌弃他,不会在乎有没有孩子。
可那些都不是他喜欢的。
他就喜欢她的真。
这种真,此刻正深深、深深地伤害着他。
他问自己,她不愿意,他能放她走吗?
“那可以领养几个吗?”大欢道,“要不,养几只猫猫狗狗也行。您不在家的时候,我可以陪他们玩。您也不让我干活,不让我种菜,那些名贵的花我也侍弄不来……”大欢想起被她养死的茶花“十八学士”就心疼不已。
“可以。”魏绅的心一下从地狱到了天堂,“你想领养谁,领养几个都可以。”
只要你陪在我身边。
“还有一件事……”大欢支支吾吾地道,“我听说,别人家夫人有二十两月银,您能给我涨一涨吗?十两行不行?”
魏绅气得眼珠子都要鼓出来,怒道:“不行!”
蠢笨到如此不识眼色,他真是自己找虐。
“那五两行了吧。”大欢觉得自己也要硬气些,“我现在都有二两呢!”
“那你嫌弃现在多了?”魏绅阴恻恻地笑,“那以后一两。”
“不不不,不嫌少,二两就二两。”大欢忙表态。
在魏绅的记忆里,这一天,忐忑与欢喜并存;而大欢则并没有觉得两样——月银一样,做的事情一样,又有什么区别,哼。
婚后两人相处融洽,有时候半夜梦回,看着身边如婴孩般沉睡的大欢,魏绅便觉得心满意足。
这种美好一直持续到将近一年前,魏绅奉旨去西北。
他知道自己要在那里呆一段时间,只是没想到有半年之久;他也曾犹豫过是否带大欢,但是纠结许久,还是没带她,因为实在舍不得她去西北忍受严寒风沙之苦,也舍不得她去见别人。
在他的要求下,她歪歪扭扭给他写信,实在不会写就画。
那些狗爬一般的字和粗劣的画作,成为他在西北最珍惜的东西。
直到有一天,属下支支吾吾来报,说是她肚子大起来了。
这种事情,属下不敢造次,魏绅砸了一屋子的东西。
他恨不得立刻赶回去,抓到那个奸夫,在她面前把他一刀一刀剐了。然后把她……
他最终也没想把她怎么样。
可是过了几天,正当他加紧处理事情,恨不能立刻回去的时候,听到另一个惊人的消息:她跑了,不知道跟着哪个野男人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