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了一把水,离歌想要洗把脸,突然,水中出现一道人影,离歌惊喜地转头:“墨?”
“你就这么想他吗?”一道满含酸涩的声音回道。
泼掉手中的水,离歌失望地自语道:“原来是你。”
那人眼中的痛意渐增,他尽量控制住音量:“你就这么不愿意见到我?”
因为长时间见不到翎墨,离歌的耐性已经用尽,她再不是无害的小白兔了,离歌不耐烦地说:“我跟你又不熟,无所谓愿不愿意。”
“翎墨就那么好?让你可以不顾危险一路追到这里,他何德何能,竟能得到一个如此倾心相待的人。”来人似羡似叹地说道。
“墨当然好,能遇到墨是我的运气,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后,若是我还听到你如此诋毁墨,休怪我不客气。”朝思暮想的墨不再跟前,却有人在她面前说墨的不是,这如何不让离歌生气。
离歌眼神冰冷,原本单纯的眼眸已经被清冷所代替,不复以往的纯真,却自有一番清寒绝美,那人语气难掩诧异:“你变了。”
除了墨,离歌不愿意跟任何人讨论自己,所以,她没好气地说道:“我变不变好像跟烈太子没有任何关系吧?”
没错,来人正是刚养好伤的临均太子秦烈。
若说原本她是圣洁的百合,那么现在的离歌就是带刺玫瑰,即使被刺得浑身是伤,还是有人不顾危险的想要接近,秦烈便是其中之最。
原本养伤的他在几日前得到消息,翎墨失踪,这对于他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开始,他的确很庆幸,没了翎墨,这天和大陆便没人能与他争锋,少了翎墨,他得到离歌的机会又增大了很多。
可是,欣喜之余,这女子的模样总是在他脑中闪烁,想到这女子该有多着急,秦烈就再也笑不出来,他不顾还未痊愈的身体,不顾属下的阻拦,便迫不及待地往朝凤赶来,一路上,他快马加鞭,脑中不断回响属下打探的消息,想象着女子梨花带泪的绝美脸庞,秦烈心底一片焦急。
他冒着暗桩被发现的危险,让潜伏在朝凤多年的属下打探跟踪离歌,秦烈跑死了三匹马,四日来只吃了一顿干粮,这才终于找到离歌。
秦烈万万没想到离歌见自己的第一面就是如此不耐烦,这让他本来兴奋跃雀的心像是被一桶冰水浇灌下来,瞬间冷却,秦烈血红的眼眸被痛苦覆盖,他用仅能让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说道:“有你如此为他,即使死,他也是幸福的。”
“你在说什么?”没听清秦烈的话,离歌皱着眉问。
“没什么,我只是想说你们这一路必将万分艰难,再看看你们这几人,除了陈思,其他的都是半点修为都没有的,就凭你们这一行人,即使找到他,又如何能救出翎墨。”秦烈眼眸一转,说出实情。
秦烈的话是离歌一直不愿面对的,她的身手只能算是三脚猫,冰魂跟翎侗更别说了,即使是陈思,也无法跟现在的欧阳桐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