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父母入手。
只是让高松没有想到的是王爸虽然只是个在出版社上班的一个编辑,但是多年的文字工作让他对于这种用钱来购买别人创作的作品的这种事情是深恶痛绝的。
他最恨的就是那些仗着自己有钱到处购买别人的作品,然后向世界宣称自己是创作家这种事情了。
多年的出版社工作,让他对这种事情见的是太多了。
他既讨厌那些买来别人的作品用来沽名钓誉的人,也讨厌那些因为卖出了作品所有版权而自艾自怨的人。
王爸不想让自己的儿子成为那样的人,所以他当时立刻就拒绝了高松,并且直言不欢迎这样的客人,连门都没有让他进。
这件事情让之后去上班的王爸一整天都心不在焉的,好不容易等到下班后回到家里,发现王君还没有回来,顿时就着急了,他就怕王君会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把自己的作品给卖了,变成别人的了。
而王妈知道了之后也是同意,因为在她看来一首歌的收益应该细水长流才对,哪能做一锤子买卖啊,这明显是吃亏的。
因为根据华夏的《版权法》法规定,所有智力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绘画等都有“著作权保护期”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同时还规定,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保护期过期之后,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作品,包括商业利用。但是需要注明原作者名字。
举个例子说,就是今天王君把《我的未来不是梦》、《流言有一千分贝》两首歌或卖或送给黄成武,但是也仅仅只是使用权罢了,以后他出的专辑就和王君一毛钱的都没有了。
但是在这张专辑之外,如果有人或者公司要用这首歌做商业活动,那么就要收取版权费,这版权费用王君就有一份。
即使是王君死了,在五十年之内也同样有效,这些版权费用是可以留给子孙后代的。
就像前世MJ一样,即使他死了他歌曲的版权也同样价值不菲。
而这才是王妈支持王爸的原因。
多年的精打细算让她把事情都考虑到差不多王君死后五十年之后了,整整一百多年啊!
而王君回来之后的回答也很有问题,在他看来是卖给了黄成武,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在王妈王爸看来,他这是卖给了高松,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乌龙情况。
做儿子的当然不能和父母计较了,于是王君赶紧把买的礼物递给了他们。
“爸,这是你喜欢的茶叶,还有你最喜欢的作家――黎况的小说集……”
“妈,这是我给你买的衣服、金镯子,对了还有你的偶像黄成武的专辑签名照……”
把所有的东西都分门别类的给爸妈两人之后,王君还把最重要的一样东西给拿了出来。
一张存了四十九万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