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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唐明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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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璟又进言:“陛下已经下令处罚,现在因为我的建议而赦免两人,是我代替陛下接受他们的恩德,于公于私,都不该如此。“

    李隆基生气的说:“刚才我要处罚他们,你说不应该处罚;现在我要赦免他们。你又说不应该赦免,那到底我要怎么做你才会满意呢?“

    宋璟急忙说:“皇上,微臣确实建议应该赦免两人,但此恩应该出自陛下,建议先让他们到东都待罪,等皇上到时再赦免他们就比较妥当了。“李隆基一想,这宋璟还想的挺周到的,于是就按宋璟的建议执行。

    宋璟获得皇帝的信任,另一位宰相苏颋也跟他配合无间。宋璟自己本人是这样评价苏颋的:“我跟苏家两代一起在中央政府任职过,苏环(苏颋之父),宽大敦厚,是帝国的重要支柱;但是谈到决策建议及行政事务的干练。苏颋的能力在其父之上。”

    在这种情况下,宋璟已经成为另外一个姚崇,大权在握。于是不少投机分子想要巴结他,以求当官的机会。

    据说清高宗(乾隆皇帝)曾经问大臣孙嘉淦(看过雍正王朝的应该记得这个人):“天下有几种人?“孙嘉淦回答:”臣认为天下只有两种人。一种为名,一种为利。“乾隆又问:”那孙爱卿你是那种人?“孙嘉淦回答:”臣不爱钱“。显然的。非常清廉的孙嘉淦也承认自己爱名。

    但宋璟不只不贪财,在开元六年初,广州当地人民因为感念之前宋璟在广州都督任上对人民的帮助,打算在当地建立遗爱碑,此事被宋璟严正地拒绝了,可见他似乎也不爱名,那究竟要如何巴结他呢?

    (连载更新)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当时有名的隐士范知璿就是这么想的。在他看来,之前的人之所以无法打动宋璟是因为他们马屁的手法太过粗糙,只要手段够高明,拍在心坎里,拍的不着痕迹,一定可以产生效果。因为人皆有爱名之心,范知璿深深的这么认为。

    于是范知璿就下了一番功夫,写了一篇文章,叫“良宰论“,内容主要是谈什么样的人才是一个好宰相,写好了之后,范隐士就托人呈现给宋璟。

    宋璟看到了之后,刚开始很欣赏这篇文章的论点,认为这位隐士果然是人才,应该提拔他出来当官为民服务才是。但看了一阵子之后,隐隐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于是又仔细的看了一遍,这回,宋璟看出范知璿的用意了。原来,这篇“良宰论“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似乎只是一般性的论述,但仔细看了之后,发现就是在讲宋璟本人,而且不着痕迹的拍马宋璟这样的宰相才是真实的贤良宰相代表。

    宋璟不动声色,对家人说,你明天找呈现这篇文章的人过来。

    隔天,帮范知璿呈现文章的人兴冲冲的到了。他想,这篇文章一定深得宋大人的欢心,所以这么快的把我找来,到时候,不仅范知璿有机会平地崛起,我也可跟着沾光。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宋璟到了,很严肃的说:

    “你记清楚我的话,回去好好的转告范知璿。自古隐士应该是高风亮节,若有所言,也应该是对社会百姓有益的谠言直论。但现在他写的这篇文章,明显的是想要奉承巴结我,这不是一位隐士该有的行为,我为他深深感到不齿!请告诉他,文章既然写的好,就该循正规管道参加科考及官员选拔,不要用这种旁门左道的伎俩来获取官职。“

    于是这个人就只好灰溜溜的回去了。

    当然除了宋璟以外,可以请托的人还是不少,但宋璟严格遵守规定,将不符的人一一阻挡下来。

    被挡下来的人有:皇帝本人想破例提升的老部下岐山县长王仁琛,宋璟的自称叔父(其实是堂叔父)候补官员宋仁超,宁王李宪(即李成器,李隆基长兄)想要提拔的候补官薛嗣先等人,最后还是回到吏部按照规范合理的调整职位。

    在宋璟持续的努力下,请托的状况几乎完全杜绝。据史书记载,原来地方官员在秋季时派人上京朝贡的特使(驻京办),都会携带大量的金银珠宝来找门路。通常在春季返回地方之前,地方官员通常会获得升迁;但是从开元七年以后,这样的现象已经大幅减少,可见在吏治清明上已经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现在政府说要停掉省市驻京办,讲了老半天也没谱,真是今不如古啊!)

    姚崇/宋璟是开元诸臣之首,两人协助让李隆基矫正了自高宗以来逐渐混乱的朝政与吏治,但是李隆基的野心不仅是做一个像汉文帝那样守成爱民的君主,在国家逐渐稳定后,他开始要的更多,野心更大。另外,李隆基逐渐成熟,不干于把大权交付在一个首相手里,开始改变作风,找来不同背景与派系的宰相,自己加以制衡,就可以大权在握。此时,姚崇宋璟一方面年龄已大,一方面想法跟皇帝不一致,也就逐渐退出政治的一线舞台,开元时期,就此走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经世致用

    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宋璟的固执到了极点,这也开始给他带来问题!

    依唐律,被判决徒刑以上罪责的人,在判决结束后,审判官员需要向罪刑人及其家属公开宣读关于罪行的判决。如果罪责人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根据这样的规定,有很多人即使罪证确凿,为了要有减刑或是免罪的机会,会提出上诉,本来这是很正常的事。

    但宋璟对那些已经明明有罪却还是上诉个没完没了的人(这边可能有点疑义,依唐律,上诉是有标准程序的,不太可能没完没了的上诉,但资治通鉴确实如此记载,存疑!),非常厌恶,就把这些人移交给御史台法办,吩咐御史中丞李谨度说:“如果服从判决的,就不再羁押,直接服刑期满后释放;坚持申诉的,就一直羁押,直到服从判决为止。”总共因此而羁押了三百多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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